闽南科技学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闽南科技学院综合档案室密集架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闽南科技学院综合档案室密集架等
 2.项目编号:MN20220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手动档案密集架  | 
    148立方米  | 
    213300  | 
    否  | 
    213300  | 
    3000  | 
   
   
    1-2  | 
    空调  | 
    2台  | 
   
   
    1-3  | 
    恒湿净化一体机  | 
    1台  | 
   
   
    1-4  | 
    防磁柜  | 
    1台  | 
   
   
    1-5  | 
    档案小推车  | 
    1台  | 
   
   
    1-6  | 
    档案三步梯  | 
    1个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2022年7月6日09:00至2022年7月13日17:00。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22年7月6日09:00至2022年7月13日17:00。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愿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13日前填写《闽南科技学院投标报名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单、谈判文件费用缴交凭证,并通过Email把投标报名表、查询记录单、谈判文件款缴交凭证扫描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项目编号+单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wzcg@mku.edu.cn,以获取项目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售价:1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5日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8号,明德楼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5日9:30,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8号,明德楼19楼开标室。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特别须知:
 11.1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供应商指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一人参与开标活动,请参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最大限度的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
 11.2入校园者需出示身份证、“八闽健康码”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校园。
 11.3因疫情防控需要,进入校园者需要提前报备,若确定参加开标会,请于2022年7月14日下午17点之前填写《入校人员健康情况承诺书》、入校前48小时核酸证明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发送至wzcg@mku.edu.cn。若因投标供应商未提交相应材料,未能进入校园,后果自负。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南科技学院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8号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方法:0595-26551559    
 闽南科技学院
 2022年7月6日
  
 附1: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闽南科技学院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安支行  | 
    
    
     银行账号:35001656307052511661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文件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文件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