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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2019013-1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增购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2019-04-24 09:16   审核人:   (浏览:)

闽南科技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增购实验室设备行竞争性磋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MN2019013-1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见附表:磋商货物一览表

三、供应商资格标准与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19424日至2019429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地点:闽南科技学院(地址: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8号)。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具备响应资格。

凡愿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填写《闽南科技学院投标报名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单、报名费缴交凭证,并通过Email把扫描件投标报名表、查询记录单、报名费缴交凭证发送至wzcg@mku.edu.cn,以获取项目采购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1957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闽南科技学院(地址: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8号明德楼19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5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闽南科技学院(地址:南安市康美镇康元8号明德楼19楼开标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发布在闽南科技学院官网(http://www.mnkjxy.com)),各报价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5-26551559

、特别提示

潜在报价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十二、本次采购解释权及磋商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闽南科技学院

 

闽南科技学院

2019424

1:提交采购文件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霞美支行

银行账号:0000011991218012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采购文件款”。

 

附件【闽科投标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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